国家环保模范城是给予一个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荣誉。2006年1月,我市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是全省至今唯一的环保模范城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今年环境保护部将对我市进行复查。复查工作将采取2008年新修订的标准执行,考核范围从城区扩大到全市,标准进一步提高,验收将更加严格。为确保顺利通过复查,我市制定了《廊坊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复查工作任务清单》,对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肖双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迎接国家模范城市复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当成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抓紧抓好。要高度重视当前复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解决各类问题作为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全力突破,务求实效。要改进作风,真抓实干,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排出时间表,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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