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局招生办获悉,我市2009年高招录取工作将于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今年招生录取工作有一些“新政”。
无正规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络录取程序上进行,且必须经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市招生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提防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考试院或招生院校的名义从事的各种诈骗活动,以免上当受骗。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优惠加分录取是否有效,由院校自行决定
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院校录取时是否照顾,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
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成绩较低而被院校退档。
民办高校已录取的考生,注意查收《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民办高校已录取的考生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寄给有关高校。
有关高校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同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因工作人员失误影响考生按时领取通知书而使其不能按时报到入学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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