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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明年执行新规

来源:廊坊日报 时间:2009-11-9 14:48:46  点击: 今日评论:

连续参保,从参保第二年开始医保报销比例每年提高的百分比从0.5%提高到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00 

 
     11月7,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0年1月1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将执行新规,已经参保或者准备参保的市民要注意了。

  居民连续参保,从参保第二年开始,医保报销比例每年提高2%(最高不超过十个百分点),远远高于以前规定的0.5%的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5000元,即学生及18周岁以下居民年度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其他居民为3.5万元。

  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居民,和已参保但中断缴费的居民,如想继续参保,均需要补缴应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且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报销,补缴年限不计入连续参保年限。

  据悉,建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据介绍,新政策的出台,更能体现连续参保的好处,能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今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还会作相应的调整,让广大城镇居民更大限度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作者:  网络编辑:jiaod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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