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起,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元。同时相应提高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的。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既保障基本生活又不阻碍积极就业的前提下,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10月起提高,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元。
同时医疗补助金、失业人员求职补助、冬季期间增发的取暖补助以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等以失业保险金额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提高。据了解,原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去年1月起执行的。
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1880人。
新政策出台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紧急部署失业保险金调标工作。
目前,全市已将10月份失业保险金按调整后标准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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