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廊坊市物价局获悉,从2010年1月10日起,我市城区天然气价格正式上调,具体调价为,居民用户价格调整为1.9元/立方米;商业用户价格调整为2.25元/立方米;工业用户价格调整为2.65元/立方米;车用用户价格调整为2.65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天然气价格上调中,低保户居民用气价格仍执行1.5元/立方米的价格标准不变。居民用户用气上涨了0.10元/立方米,其他用气上涨了0.15元/立方米,本次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不大,大部分天然气用户表示可以接受。
自上月10日,市物价局主持召开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各界代表针对两种调价方案讨论后,由物价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最终确定了新的天然气价格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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