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开始,不少省市都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进行调整?”连日来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我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计划。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工资调整计划还没有制定出来,不过在今年年内最低工资标准将有望调整。
据悉,从5月1日开始,广东、山东、湖北、宁夏等省区已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此已经上调的省区市已达到11个。今年年初的“用工荒”、“招工难”促使一些地方政府加大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不少省市涨幅超过了20%。其中与河北省相邻的山东省平均涨幅为21.2%,一类地区最低工资高达920元;而经济最发达的上海、广东和浙江,一类最低工资均超过了1000元。
那么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又是如何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但劳动者加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包括其内。我市最近的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在2008年,由原来的620元调整到目前的680元。今年我市将会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对于调整的幅度和调整的具体时间,还要等全省的最低工资调整计划出台后,再依此制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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