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6月2日发布的《2009年度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全省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在2009年达到334天,比上年增加10天。
据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智明介绍,河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得益于不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突出了重污染企业搬迁、基础设施和治污工程项目建设。2009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1.93,比上年降低了10.23%;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全年平均值分别比上年下降14.8%、6.9%、6.7%。
其中,石家庄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7天,比上年增加16天,综合污染指数为2.24,比上年降低了3.86%。秦皇岛、廊坊、承德、沧州、衡水、邢台、保定、张家口等8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比上年增加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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