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市动态 >> 唐山 >> 正文

乐亭荣膺“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来源: 时间:2010-6-3 17:05:44  点击: 今日评论:
5月28日,2009年度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授牌仪式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为乐亭县颁发了“国家园林县城”牌匾。
  自2007年以来,乐亭县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改善人居环境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省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决策部署,致力于创建生态宜居型国家园林县城。近3年来,该县先后编制了《乐亭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乐亭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多项方案、规划。紧紧围绕“生态宜居型园林县城”的建设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挖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按照“增量、造景、升格”和“春花、夏绿、秋色、冬枝”的要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达2.2亿元,实施了一系列绿化工程,建成了“一河三片、一城多点、绿网纵横”的绿地景观体系。目前,全县拥有各类公园、游园11座,大型公共绿地19处。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达到7508亩,绿地总面积6863亩,公园绿地总面积178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44.1%、40.3%和11.2平方米。如今,整个城区绿树成荫、 满目苍翠、一步一景,实现了自然景观和城市风貌的和谐统一。
  据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每两年评选一次,评审标准涉及法规和管理制度、绿地规划、风貌保护等十项指标。在本次评选中,全国共31个县城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河北省仅乐亭县一家获此殊荣。
 
作者:  网络编辑:jiaodou  
新闻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